近期,电子商务学院收到举报,社会上一些机构和个人冒用北京开放大学和北京开放大学电子商务学院的名义,虚假宣传、违规招生,严重扰乱了电子商务学院正常的招生和办学秩序。为维护学校声誉,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特此郑重声明:
1. 电子商务学院与“上远航教育”没有任何业务上的往来,且未签订任何相关的合作协议。
2. 北京开放大学电子商务专业招生对象须为在北京工作生活的人员(非京籍人员须提供在北京工作生活的证明)。
3. 关于学习费用收取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学费按学分收取,没有额外收费:专升本毕业需修满80学分,学费共计8800元(分三年支付);高起本毕业需修满152学分,学费共计15200元(分五年支付)。所有额外或附加收取学习相关费用均为违规收费行为。
4. 电子商务学院在招生信息发布、录取通知书发放、以及咨询投诉等关键环节上直接面向学生服务,学员报考前可通过登陆“北京开放大学电子商务学院网站”(http://cec.bjou.edu.cn/)了解官方信息,特别是在办理注册入学和缴费手续前,请通过电子商务学院的咨询电话等方式核实招生考试情况和入学录取结果,要以电子商务学院直接发放的招生录取信息和录取通知书为准,谨防上当受骗。任何自称与“北京开放大学”或“北京开放大学电子商务学院”合作,宣称“不用考试”、“不用学习”、“作业有答案”、“包录取”、“包毕业”、”包学位”等虚假宣传以及乱收费行为,均为违法行为,与北京开放大学、北京开放大学电子商务学院无关。
5. 考生和家长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了解教育部有关开放教育的政策,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利用网络教育名义实施招生诈骗的行为要及时向教育、公安等部门举报,电子商务学院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此类侵害学生利益的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10-82192236。
特此声明。
北京开放大学电子商务学院
2019年8月1日